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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5-02-23 16:50:23 作者:美高梅mgm1888网站 阅读量:
南京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蛋白质计算公式,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③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②借款人及配偶签订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
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
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前签订的协议当月生效,15日后签订的协议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①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②签订委托划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在各缴存✅账户中的余额之和大于或等于贷款余额时,可到贷款银行终止原委托协议,以柜面提取一㊣次性提取还贷结清贷款本息并办理有关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②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
在保证委托划转后借款人及配偶能够正常缴存(保留1元)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均可用于还贷。
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增设电梯项目提取备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提供)、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下载)等材料的原件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以便职工顺利办理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高层次人才(南京A、B、C类人才)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8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遇到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线下办理: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到账㊣账户:可以任意选择21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I类卡作为收款卡,资金实时到账。(资金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
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3、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2、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3、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手续,划回单位帐户。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南京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③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②借款人及配偶签订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
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
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前签订的协议当月生效,15日后签订的协议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①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②签订委托划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在各缴存账户中的余额之和大于或等于贷款余额时,可到贷款银行终止原委托协议,以柜面提取一次性提取还贷结清贷款本息并办理有关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②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③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
在保证委托划转后借款人及配偶能够正常缴存(保留1元)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均可用于还贷。
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增设电梯项目提取备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提供)、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下载)等材料的原件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以便职工顺利办理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高层次人才(南京A、B、C类人才✅)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8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遇到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到账账㊣户:可以任意选择21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I类卡作为收款卡,资金实时到账。(资金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
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3、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2、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3、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手续,划回单位帐户。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